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实战+实训’开展煤矿防治水示范性专项监察执法
【发布日期: 2023-06-05 】  【来源: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  【阅读次数:2665

“本次示范性监察执法让我对如何查深、查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了新的理解,学习了新的方式方法,并加深了对防治水执法监察重要性的认识,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了新的思路,确实受益匪浅......”5月19日,刚刚参加完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集中示范监察的监察一处监察员向笔者表示。

近年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针对四川煤矿勘探程度低、防治水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始终将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作为监察重点工作任务,每年对水文地质极复杂、复杂和水患等级Ⅰ、Ⅱ级的煤矿至少开展一次水害防治专项监察执法。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并落实好矿山防治水工作“责任到位、专业过硬、地质清楚、治理有效、应急得力”的基本要求,树牢“水害可防可控”的理念,强化事前有效预防,四川局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近期召开全国矿山防治水工作现场会部署要求,结合四川汛期特点,四川局迅速启动了对部分灾害严重、系统复杂的正常生产建设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专项监察执法。

5月15日至19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抽调各监察执法处监察执法骨干人员和川内防治水专家共10余人组成监察执法组,对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门峡南煤矿开展了防治水示范性专项监察执法。

此次示范性监察执法,采取“三带三查”(带着业务、带着专家、带着执法,查深、查细、查实”)的方式进行。到矿前,执法组首先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人员及检查内容,坚持井上、井下并重原则,按照“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防治水机构、探放水队伍、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等方面内容进行分工。到矿后,在听取煤矿企业汇报,执法组成员按照分工严谨、细致、全面地查阅煤矿防治水方面资料和重点场所,逐一进行询问和核实矿井主要安全风险和防治水方面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现场组织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了安全考试;同时,召开“问题通报会”,对煤矿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逐一和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并开展“说理式”执法,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标准等为企业答疑解惑,为企业提供安全支持服务和问题隐患整改指导。

经检查,执法组在该矿共发现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13条,提出意见建议7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给予了行政罚款。

“此次示范性执法活动,做到了准备充分,检查全面,重点突出,执法精准,追责到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同时,让执法人员对标优秀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沟通交流学习好的做法,互相借鉴提升监察效能,推进强力治标、有序治本,全力做好防治水各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真正体现监察执法最终目的。”参加此次示范性监察执法的领队、四川局执法监督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