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二处“四个强化”进一步 加大矿山复工复产监察力度
【发布日期: 2023-02-28 】  【来源:监察执法二处】  【阅读次数:2593

针对春节后煤矿、非煤矿山集中进入复工复产阶段的实际情况,监察执法二处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供”理念,依照国家监察职能定位,对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以及矿山企业履行复工复产责任进行督导,锚定“防风险、遏事故”,采取“四个强化”措施,推进各类矿山有序复工复产,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由矿山主要负责人牵头对井下、采矿场全部作业地点开展安全巡查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系统运行正常、各类隐患治理到位。

二是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全员开展警示教育,播放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坍塌事故教训,持续敲响警钟。

三是强化开工准备工作。矿山各类人员到岗后必须组织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人员配备到位、培训到位、各环节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到位,周围环境安全确认到位,操作规定执行到位。

四是强化复工复产监督。做到复工复产一处、跟踪督查一处,对复工复产验收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的,不符合复工复产标准的矿井,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验收批准的,责成重新组织验收,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