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召开2023年第六次工作例会
【发布日期: 2023-07-04 】  【来源:统计中心】  【阅读次数:19247

7月3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召开2023年第六次工作例会。局领导王剑平、鄢正文、唐渔海、李朝阳、陈元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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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局领导批示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国家局《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发布会议精神;统计中心通报事故查处结案、监察执法情况;各监察执法处和安全技术中心分别汇报近一个月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机关有关处(室)按照职能职责对各监察执法处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提出相关意见;局领导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四川煤矿事故创历史最低,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成绩来之不易,但还存在监察执法效能仍需提升,查企督政力度还需强化,瓦斯、CO超限报警频繁等问题,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要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全力以赴做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全年四川矿山安全工作平稳。

会议强调,继续做好主题教育和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持续整改国家局党组主题教育第五巡回指导组现场巡回指导意见提出的问题,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推动四川矿山安全取得更好成效。加强防汛工作。7、8月份历来是汛期重点时段,连日来的大暴雨对矿山安全影响很大。各监察执法处值班人员、省局值班人员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在暴雨预警后,督促矿山企业主动避险、及时撤人。加大煤矿CO和瓦斯超限查处力度。近期CO和瓦斯超限仍然频繁,各监察执法处要跟踪处理情况,对高值瓦斯超限必须严格核查处置,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报警再次发生。继续做好查企督政工作。坚持“查大系统、查大隐患、防大事故”,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矿山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督查地方政府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抓好矿山安全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工作。扎实开展半年执法监督考核。落实“前有执法+后有执法监督”制度,通过严格的执法监督和量化考核,进一步提升四川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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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各处(室)、单位要扎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坚决执行重大风险和暴雨蓝色预警撤人制度,督促矿山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处置、撤人到位。二是积极推进矿山智能化工作。鼓励支持有经济实力、有条件的矿山实施智能化改造,促进全省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要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局发布的《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积极开展矿山行业数据标准建设,推动我省矿山智能化高水平建设。三是认真开展好执法作风专项整顿问题整改工作。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按时间进度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按期整改销号,不断提升监察执法质效。四是要加强非煤矿山监察工作。要统筹好煤矿和非煤矿山监察工作,做到“同谋划、同部署”一体化推进。各监察执法处要掌握辖区内各类矿山矿种、开拓方式、规模、采深(边坡高度)、作业人数、生产(建设)状况、水害程度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加强非煤矿山相关法规、标准学习,努力提升监察业务能力。五是要提升瓦斯治理意识,加强事故防范。要督促各煤矿深刻汲取荣县顺利煤矿“6·22”高值瓦斯超限报警教训,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意识,严厉查处瓦斯排放不规范、采取“一风吹”等方式排放瓦斯等违法行为。

二级巡视员,机关综合、业务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各监察执法处全体监察员,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