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监察执法四处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强化应急值守,督促构建汛期安全 “三道防线”,扎实做好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
第一道防线:督促矿山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汛期“三防”工作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明确带班领导、班组长、安全员、调度员等执行紧急撤人的职责,完善汛期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充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第二道防线:督促矿山企业组织开展汛期“三防”专项隐患排查,加强防洪防雷设施、应急物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安全技术措施、用电管理、排水设备设施和办公区地质灾害的辨识及监控监测、深基坑(高边坡)围护结构稳定性等的排查检查;同时采取定期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排水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按“四定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形成闭合。
第三道防线:加强应急联动,与各地应急、气象部门加强联系,在收到暴雨蓝色气象预警后及时督促相关部门组织矿山企业立即从井下撤出所有人员,并通过风险预警系统跟踪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