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监察执法二处认真开展执法作风整顿,对照相关要求仔细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编制了《监察执法作风专项整顿对照自查自纠表》,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制定了“八个强化”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两个至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解决思想不真不纯、执法不硬不实的问题,切实提高监察执法“精气神”,努力在矿山安全监察一线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二是强化工作反思。党支部针对度新煤矿“3·29”事故召开了专题工作反思会,全体监察员都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屡查屡罚仍挡不住事故的深层次原因,并制定了立足区域实际情况切实有效、管用的措施,坚持严管和服务相结合,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持续整改。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促进监察员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迎难而上的信心勇气,灵活运用创新的工作举措,积极应对日常监察执法业务中遇到各类矛盾问题,认真履职尽责,在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强化查企督政上下大力气。
四是强化力量整合。每次重点监察事先开展安全风险研判,精准制定检查方案,做到有的放矢;配齐配强各主体专业人员,充实年轻监察员到监察一线,组织精干力量,统筹时间和效率,提高监察执法标准和效能。
五是强化重大风险防控。针对高风险矿、不放心矿的重点监察执法计划,立足于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立足于查大系统、查重大隐患、查典型案例、防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六是强化警示教育。将荣县度新煤矿“3·29”事故和2022年叙永县灯盏坪“2·19”事故情况合并在辖区内进行警示教育,由监察组逐矿进行典型案例解剖、宣讲,要求并督促各县(区)、国有煤矿及上级公司立即组织开展全员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案例推动矿山安全工作,防范同类型事故发生。
七是强化对地方监管的检查指导。加大对地方政府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地方政府下发监察建议书。
八是强化执法业务学习培训。立足区域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等灾害特点,通过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方式,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监察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履职能力不强的问题,以动真碰硬的作风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辖区矿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