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四处“四必须” 落实四川局紧急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 2024-08-31 】  【来源:监察执法四处】  【阅读次数:766

监察执法四处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关键、防控事故为目标,认真吸取乐山四合煤矿“8.21”瓦斯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省局26日紧急会议精神,坚持 “四必须”,着力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切实促进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是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全处同志认真总结、吸取乐山四合煤矿“8.21”事故教训,分析预判辖区煤矿安全形势,筑牢履职尽责的思想意识。

二是必须严格监管工作质量和程序。加强与各个产煤县(市、区)工作调度和落实,督促煤矿监管部门抓好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必须突出执法效果检验。通过煤矿安全监察和服务指导,提升煤矿安全办矿水平,防控矿山事故,特别是加强、督促对高风险煤矿的安全防范。

四是必须加强督查督办。进一步细化处内煤矿安全监察责任目标考核任务办法,做到工作具体、责任明确、量化考核、强化执行,每月由综合组督办,坚决杜绝工作深入不下去、严格不起来、落实悬空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