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2日至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对万源市青花镇黑石溪煤矿二煤矿现场检查,并经依法立案调查,发现该矿存在1条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2023年12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依法对万源市青花镇黑石溪煤矿二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2日(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