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报、国家局网站、微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四处对辖区一煤矿开展重点监察时发现——照搬照抄省三年行动方案 现场管理与规程要求不符
【发布日期: 2024-10-21 】  【来源:中国煤炭报】  【阅读次数: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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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员在该矿主要通风机房检查配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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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员在该矿调度监控室核查相关资料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四处对华蓥市林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煤矿)开展重点监察,聚焦查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助推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有效防范和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林丰煤矿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溪口镇境内,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该矿自动化程度低,历史遗留问题多,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两年内已连续更换5任矿长,安全生产管理十分薄弱。对此,监察执法四处将该矿列为区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监察对象。

监察组到矿后,结合该矿特点和风险研判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人员及内容,并进行分工。

“你们这个方案明显是照搬照抄四川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内容,矿长及总工程师已经换了,在方案中并没及时调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监察组成员在查看该矿制定的三年行动方案时,当场向林丰煤矿负责人提出,“还有,方案中将调整‘三量’平衡作为重点攻坚内容,却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计划今年8月完成1404采煤工作面爬底式割煤机安装,到现在还没完成。这样干下去怎么行?”

“在+719米至+911米回风上山、+785米至+719米辅助回风上山都没安设人员定位系统定位分站,怎么监测人员出入和限制区域情况?”监察组在井下检查时,带队负责人将远程监察发现的问题跟该矿管理人员一一核实。

同时,监察组发现,林丰煤矿存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两张皮”现象,存在工作面爆破施工现场实际与规程要求不符、工作面风筒破损严重未按照作业规程及时修补,作业人员未参加工作面作业规程培训等问题。

在此次执法中,监察组创新监察模式,将远程监察与现场监察有机结合,共发现各类隐患23条。针对这些隐患,监察组当即责令该矿立即停止井下有关区域施工作业,并要求重新组织培训学习,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三年行动方案。同时,召开监察执法情况通报会,与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座谈交流、会商当前矿山重点工作,对进一步提升矿山安全水平提出建议。

“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非常必要且重要,可有效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你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真正做到监测监控无死角。”针对安全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监察组负责人重点强调,要求该矿深入贯彻落实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对标对表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尤其是在应急处置、操作规程、现场管理等方面,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现场作业安全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我们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人员素质、机构设置、安全培训、重大灾害治理、机械化、智能化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我们照单全收、一定严肃对待、坚决整改落实到位。”该矿主要负责人表示。

监察执法四处要求广安市及华蓥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力度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辖区煤矿真治本、真攻坚,切实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