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4日至2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对邻水县中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中山煤矿现场检查,并经依法立案调查,发现该矿存在1条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2023年5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依法对邻水县中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中山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5日(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4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