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督检查叙永县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4-28 】  【来源:监察执法二处】  【阅读次数:1491

为进一步落实矿山安全国家监察“查企督政”职能职责,4月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二处对叙永县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前,检查组延伸抽查了一家非煤矿山企业,编制了工作方案,并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正式函告叙永县人民政府监督检查的方式及内容。

检查组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情况等重点内容,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对叙永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察执法二处结合一季度对叙永县2对煤矿企业、5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计划监察时发现的问题,对叙永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

检查组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保持严的基调,党政一把手带头下沉一线,一体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矿山安全平稳发展。要深刻领会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调研“治什么本、攻什么坚”,深度结合实际情况对县域矿山安全发展进行中长期整体规划,科学编制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引导各矿山企业落实专人逐条逐项研究学习《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并分专题向矿工讲解;有关部门要深入学深学透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严格重大事故隐患查处,扭转基层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吃不透、拿不准的现状,提升及时准确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基础能力,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