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定于2023年4月12日-13日开展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为保证面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就面试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复核时间:2023年4月11日8:30至18:00。
二、复核地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人事处412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三、复核对象:确认参加面试且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复核方式:考生本人到现场,工作人员复核考生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要求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人事处提供的所有面试资格复审的材料原件。
五、复核要求
(一)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参加复核,保持考试报名登记表上所留手机电话畅通。考生本人未到场或者逾期未参加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负责,考生本人提供的复核材料原件必须与考生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要求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人事处发送的面试资格复审所有材料一致。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不一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三)通过复核的考生提交3张2寸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根据《面试通知书》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不能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或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考生本人于2023年4月10日18:00前电话告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人事处,并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要求发送本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联系电话:028-86647836、86630376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核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