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后,四川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和国家局相关部署要求,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求多措并举切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筑牢思想之基。局党组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专题传达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求全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深刻领悟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把握要求,找准工作方向。深刻领会《意见》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意见》作出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要按照《意见》的方向路径、工作要求,找准工作方向路径,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处室(单位)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财会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是提高站位,推动事业发展。要按照国家局工作部署,加强《意见》精神宣传教育,各处室(单位)传达学习贯彻执行;要加强工作的协同联动,让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纪检监督等各类监督融会贯通、形成合力,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推进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