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对自贡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2023-06-07 】  【来源:监察执法二处、煤矿安全监察处】  【阅读次数:2684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督检查第二组对自贡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自贡市天宇实业有限公司青草煤矿、自贡市和田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和荣县人民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听取了自贡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自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资料,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清单从地方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推动加强矿山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监管力量建设情况、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情况、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

检查后,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要求市、县政府及矿山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2·22”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并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举一反三,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一是要落实责任。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近期矿山安全综合治理和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抓落实、确保矿山不出事。二是要提升安全条件。企业要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政府部门要提升监管能力,督促矿山企业排查整治隐患,着力查大隐患、防大风险。三是要重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企业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监管部门要重视非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要利用好专家队伍,立足隐患源头查处与治理,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矿山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