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拟对局机关办公楼配电系统双电源改造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比选项目名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机关办公楼配电系统双电源改造项目。
2.比选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拨款。
2.项目预算:28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7.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均满足四级及以上;
7.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4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包、分包。
四、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比选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比选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比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五、文件要求
1.装订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订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如有脱落、掉页比照活页办理),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宜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提交份数应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比选响应文件外层密封
比选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应加盖参选人单位章。
3.签字盖章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参选人单位章,所有页均应盖有参选人的单位章,单位章均应使用单位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文件格式
请参见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六、比选项目简介、参选报价及评分方式
1.项目简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现有配电系统配电室设置于地面1层,为1间小型配电间,为单电源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即TN-S系统进行供电,配电系统由0.4KV外接架空线路引入配电室墙上进线口,经RT-0保护开关后,通过裸母线引入低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共2台,1台进线保护开关柜,1台出线开关柜,开关柜型号为GGD。鉴于现有配电系统已投运20余年,一是相关设施设备已严重老化,且设备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已不能满足现行供电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二是该配电系统为单电源供电,无法满足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正常运转对高可靠性供电保障的要求,需对现有配电系统实施双电源改造。
2.项目工程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3.工程内容
(1)从四川省经信厅现有630KVA箱式变电站备用出线间隔,引出一回电力电缆,在与之相邻的车库内,新建1台低压开关柜,将出的该电力电缆连通低压开关柜和630KVA箱式变电站备用出线间隔。
(2)双电源线路的改造:①备用回路(第二路电源)的改造从低压开关柜引出一回新建架空线路,至我局配电系统,接入新安装的壁挂式转换开关;②主供回路(第一路电源):仍保留原有供电局直供的供电回路,对接线终端进行改造换新,然后接入新安装的壁挂式转换开关。
(3)原有老旧配电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双电源功能的需求。拆除配电室内原有老旧开关柜,拆除原有老旧母线,拆除原有壁挂式开关,拆除原有配电室内已废弃的开关柜,拆除原有低压出线电缆。新安装壁挂式转换开关2台,新安装低压开关柜3台,新安装密集型母线2回,并进行相应的连接,原有低压出线电缆,通过对接延长的方式,接入新建开关柜内。
(4)原有配电室进行改造还包含:配电室墙面及天棚整改;新铺设抗静电地板;新建接地系统1套;铺设绝缘胶垫;新安装防火门1扇;外墙及内墙、天棚面刷漆等,以满足现行配电规范的要求,提高配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计量系统的改造:主供计量系统由成都供电公司安装计量器具,并进行调试和封签安装。备供回路的计量系统设置于低压开关柜处,便于与省经信厅进行电费结算时,有明确的电费结算依据。
(6)系统调试和投运:相关系统调试及协调工作应由乙方自行完成,全部工作完成且满足投运需求后交付甲方。
(7)图纸: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四川局改造施工竣工图纸及每层楼相关电源线及开关控制布置图。
4.参选报价
(1)工程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施工现场
(2)最高限价:28万元。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3)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参考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综合报价):
本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仅用于供应商核算成本及组成总价报价,结算按固定总价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说明
①现场状况:参选人自行到工地现场进一步踏勘,费用自理。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安全文明施工、人工、环境因素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不能因本比选文件未作表述而在中标后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提出因现场环境及条件因素发生的损失索赔。
②参选人根据招选人的比选文件以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经营情况以及材料价格波动
、未考虑的隐蔽工程量等所有风险进行综合报价,包括完成一切工作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一旦中选,中选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③参选人应根据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结合自身的能力、现场踏勘。
5.项目评选
(1)评选的原则
评选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选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参选人,对所有参选人的参选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本次评选采取:经综合评分法评审确定1家中选单位。
(3)中止比选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应当中止比选活动,发布项目中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比选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比选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分因素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50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50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 施工方案满足本工程进度及管理需要,技术措施满足本项目 的实际特点, 满足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1、投标人制定有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完整的施工方案与 技术措施; 2、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6、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置计划; 7、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完全满足得40分,每缺少一项不带*内容扣6分,每有一处 内容错误扣3分;每 缺少一项带*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内容错误扣2.5分 (内容错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 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凭空编造、逻辑漏洞、描述不全、 方案不完整以及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扣完为止。 |
项目管理机构(4分) | 项目负责人: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得2分。 技术负责人: 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
业绩(6分) |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 业绩的得2分,在 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2分;最多得6分。(提供施工合同 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
6.中选通知书与合同签订
(1)中选通知书
中选人确定后,由比选单位向中选单位发送中选通知书。
(2)签订合同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签订合同。
7.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在合同签订前三日提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①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②保函担保的有效期应不短于本项目的履约期限;
③在收到比选人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直至保函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
履约保证金退还: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担保有效期后,担保责任终止。
七、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公开比选邀请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17时00分。
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附5号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三楼。
3.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址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6日1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以开标室现场监控时间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5号)三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4.比选时间、地点:2024年 6月26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5号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13931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