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局“四措施”抓实尾矿库汛期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7-04 】  【来源: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  【阅读次数:1403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尾矿库视频会议精神,专门成立非煤矿山工作专班,对提高监察效能、加强尾矿库汛期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一是专题部署安全度汛工作。会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尾矿库隐蔽工程专项检查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尾矿库隐蔽工程专项检查、落实落地尾矿库防汛安全措施、排查治理汛后尾矿库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汛期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超前谋划实施尾矿库防汛度汛防控措施和提高汛期尾矿库安全监管效能、组织开展全省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印发《2024年全省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将尾矿库企业开展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和自查自改、组织实施“五个一”行动等内容纳入抽查检查的必检内容,四川局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上半年已抽查检查尾矿库28矿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13条,责令从尾矿库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4矿次。下一步,将会同应急厅组织5个组,开展全省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汛期结束前每个市(州)督查不少于2次。

三是开展尾矿库远程巡查调度。6月中下旬,四川局非煤矿山工作专班对全省134座尾矿库的运行状态、包保责任落实、监察检查、在线监测上传、隐蔽工程质量检测和自查自改等情况进行了专项调度,形成《关于对全省在册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的专项调度报告》。同时,对矿监机构成立以来减少的27座尾矿库情况,逐库收集掌握闭库销库资料档案。局机关及五个监察执法处的值班人员,每天通过“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系统”进行远程抽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联系尾矿库负责人或县级应急局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是重要事项督办地方政府。对20处未按要求开展隐蔽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工作的尾矿库,分别向4个市(州)应急局发送安全生产督办函,督促对隐蔽工程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测和自查自改。针对35座尾矿库未将监测系统感知数据联网上传至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的情况,对2座尾矿库进行了现场督办,对33座尾矿库向所在地的10个县级人民政府分别发出了《尾矿库安全生产督办函》,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尾矿库企业加快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建设进度,确保在2024年底前上传至“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实时上传的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监测监控数据实时有效上传,全面提升尾矿库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尾矿库风险早预警早管控。现场督促检查2座尾矿库“头顶库”、1座无主库闭库治理工作情况,对2个县分别发送《安全生产督办函》,督促加快推动尾矿库的闭库销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