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监察执法五处把“生命至上、人民至上”贯穿到矿山安全监察的生动实践中,以“四措施”扎实推进地下矿山企业和尾矿库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一是全覆盖监督指导普查治理工作。会同区域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区域所有生产建设和整改的地下矿山企业及尾矿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水文地质、地压、火灾、周边老窑、矿区危岩、极端天气致灾等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定致灾因素和治理措施“两个清单”,形成“一矿一策”普查治理报告。
二是积极参与审查普查治理报告。配合区域应急部门,组织资深专家审查,发现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依据不充分,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坚持推倒重来,由区域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严格监察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一矿一策”普查治理报告的落实情况列入监察专项计划,对发现弄虚作假、不按计划实施治灾的,向区域应急部门移交相关违法事实,由区域应急部门严肃处理。
四是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实行动态监督指导。每月月底研究区域矿山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向区域应急部门反映相关情况,要求矿山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牢固树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是长期艰苦细致工作的理念,坚决消除个别人存在的认为开展了一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就是万事大吉的错误思想。